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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训

2020—2021学年法学系实践教学和实习工作总结

2021-05-13

2020—2021学年法学系实践教学和实习工作总结

 

第一部分:法律事务1831班毕业《顶岗实习》实践教学和实习工作总结

一、实习目的

顶岗实习 ,是指在基本上完成教学实习和学过大部分基础技术课之后,到专业对口的现场直接参与生产过程,综合运用本专业所学的知识和技能,以完成一定的生产任务,并进一步获得感性认识,掌握操作技能,学习企业管理,养成正确劳动态度的一种实践性教学形式。18级法律事务专业毕业顶岗实习是课堂理论教学的补充与继续,是法律事务法律事务专业重要的教学环节。通过实习,可以提高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增强学生法律环境的适应能力,激发学生进一步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实习内容

以“学院集中安排顶岗实习为主,学生分散实习为辅”的方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实习,通过实习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双重管理,按规章制度和实习指导老师联系汇报工作,除了完成实习单位的工作任务,还要按时完成校友帮任务和学院规定的其他任务。实习结束时,上交实习鉴定、实习报告和单位实习证明及其他学校要求的资料。

三、实习时间

20202021学年第一、二学期

四、实习地点和实习指导老师

实习地点:校内、校外相关顶岗实习单位

实习指导老师:校内实习指导老师王沛莹、陈炫伯、杨艳斌、高庆国和校内、校外相关顶岗实习辅助指导老师

五、实习管理:

1、成绩评定:

本学期实习期间,学生通过校友帮上交实习周志,由实习指导教师结合实习学生的平时表现、校友帮材料提交情况及学院要求的其他资料,对学生的总体实习进行评价,评价等级分为优、良、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

2、纪律要求:

实习期间视同上课,要求按时出勤,不得无故缺席,否则按旷课论处。

六、教学成果

形成实习档案;实习报告(由教师评语和成绩);校友帮实习周志、报告;形成“扫黑除恶”参赛网文报教育厅、司法厅;举办扫黑除恶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和微视频比赛,评出获奖名单,形成网站新闻、公示;举行顶岗实习技能大赛,取得好的社会效果。

附件:法律事务1831顶岗实习学生名单

学年

2020-2021

学期

1

选课课号

(2020-2021-1)-143263070-1416024-1

课程

名称

顶岗实习

 

教师姓名

王沛莹高庆国

教师单位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上课时间

1-20

 

学号

姓名

专业

平时1

平时2

成绩

201821406217

陆悦

法律事务

 

 

 

201821406222

李芳

法律事务

 

 

 

201821603101

张文宇

法律事务

 

 

 

201821603102

崔江会

法律事务

 

 

 

201821603103

王文超

法律事务

 

 

 

201821603104

徐继龙

法律事务

 

 

 

201821603105

秦心满

法律事务

 

 

 

201821603106

宋文刚

法律事务

 

 

 

201821603107

蒋奥威

法律事务

 

 

 

201821603108

秦永奇

法律事务

 

 

 

201821603109

郭家硕

法律事务

 

 

 

201821603110

张家旗

法律事务

 

 

 

201821603111

李钰祥

法律事务

 

 

 

201821603112

冯睿思

法律事务

 

 

 

201821603113

段莲防

法律事务

 

 

 

201821603114

李林钰

法律事务

 

 

 

201821603115

靳梦涵

法律事务

 

 

 

201821603116

刘雅倩

法律事务

 

 

 

201821603117

王艳艳

法律事务

 

 

 

201821603118

卢佳宁

法律事务

 

 

 

201821603119

丁桦

法律事务

 

 

 

201821603120

王宇晴

法律事务

 

 

 

201821603121

赵阳

法律事务

 

 

 

201821603122

林心怡

法律事务

 

 

 

201821603123

胡明阳

法律事务

 

 

 

201821603124

张晓薇

法律事务

 

 

 

201821603125

贾东英

法律事务

 

 

 

201821603126

李佳

法律事务

 

 

 

201821603127

张新蕊

法律事务

 

 

 

201821603128

郭美玲

法律事务

 

 

 

201821603129

郭紫薇

法律事务

 

 

 

201821603130

王小越

法律事务

 

 

 

201821603131

刘荣

法律事务

 

 

 

201821603132

高祯悦

法律事务

 

 

 

201821603133

喻春杰

法律事务

 

 

 

201821603134

林路

法律事务

 

 

 

201821603135

范昱权

法律事务

 

 

 

201821603136

张咏春

法律事务

 

 

 

201821606108

孙高迪

法律事务

 

 

 

201821606214

石聪慧

法律事务

 

 

 

201821607110

盛嘉宾

法律事务

 

 

 

201821607138

兀晓静

法律事务

 

 

 

201821607141

赵文文

法律事务

 

 

 

201821607152

郭晴

法律事务

 

 

 













 

 

 

 

第二部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19级法律事务专业《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和实习工作总结

一、目的和任务

克服传统法学教育弊端,推进职业素质教育。由于深受大陆法系的影响,我国传统法学教育拘泥于专业领域的知识传授,教育过程相对封闭和狭隘,造成教育成果与社会需求之间存在严重脱节,日渐受到司法实务界人士的质疑和严厉批评。而素质教育谋求人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树立学生崇尚法治精神、追求公平正义和维护清正廉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模拟法庭教学特别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进理论知识向实践技能转化,有助于克服我们传统法学教育的弊端,推进职业素质教育。

转变教师思想观念,注重法律实践教学。模拟法庭教学的显著效果可以给教师留下深刻的印象,对于一位法学教师来说,只有他真正了解社会迫切需要地是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时,才能逐渐摆脱陈旧滞后教材和单纯学术理论的桎梏,逐步转变自身思想观念,大胆地做出探索创新,自然而然地将实践内容贯穿到教学过程中。

二、实习内容

模拟民事诉讼、模拟刑事诉、模拟行政诉讼:(以模拟民事诉讼为例)书记员核对当事人情况;书记员宣布起立,法官进入;法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合议庭组成,原被告,案由等);原告宣读起诉书,从诉讼请求开始读;被告宣读答辩意见;法官可以提问,归纳辩论焦点法庭调查,证据交换:原告出示第一组 证据,说明证明内容,传递给被告质证,被告发表质证意见(一般从证据真实性和证明内容两方面说,比如真实性无异议,但所证明内容有异议之类的)。之后出示第二组证据,然后被告出示证据;法庭辩论,原告先说,被告后说,主要是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说明;法官询问是否调解,若否立即判定。

一个模拟法庭可以分为四个组:审判组、起诉组、辩护组和综合组。审判组由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以及其他不出庭的人员组成。起诉组由公诉人或原告及其代理人以及不出庭人员组成。辩护组由辩护律师、代理人以及不出庭人员组成。综合组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法警等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不出庭人员组成。

设计法律文书:刑事起诉书、刑事答辩状(自诉案件)、刑事判决书、民事起诉状、民事答辩状、民事判决书、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庭审笔录

 

三、指导教师

陈炫伯、高庆国等。

四、时间安排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第141516教学周。

五、人数:

30

 

六、实习管理:

1、成绩评定:由实习指导教师结合实习学生的平时表现及考核成绩,对学生的总体实习进行评价,评价等级分为优、良、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

2、纪律要求:实习期间视同上课,要求按时出勤,不得无故缺席,否则按旷课论处。

七、实习成果

 形成实习报告(由教师评语和成绩);形成“扫黑除恶”参赛网文,报教育厅、司法厅;举办扫黑除恶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和微视频比赛,评出获奖名单,形成学院网站新闻、公示;举行模拟法庭技能大赛,取得好的社会效果。

                

附件:法律事务1931《模拟法庭》实习实训学生名单

学年

2020-2021

学期

1

选课课号

(2020-2021-1)-143234108-1915075-1

课程名称

模拟法庭

教师姓名

陈炫伯

高庆国

教师单位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上课时间

 第14-16

上课地点

 校内或校外

学号

姓名

专业

平时1

平时2

平时3

平时4

平时5

成绩

201921603101

张雨

法律事务

 

 

 

 

 

 

201921603102

宋昊达

法律事务

 

 

 

 

 

 

201921603103

李楠

法律事务

 

 

 

 

 

 

201921603104

宋佳欣

法律事务

 

 

 

 

 

 

201921603105

王琪瑶

法律事务

 

 

 

 

 

 

201921603106

史新娅

法律事务

 

 

 

 

 

 

201921603107

张航程

法律事务

 

 

 

 

 

 

201921603108

邵佳佳

法律事务

 

 

 

 

 

 

201921603109

杨珅

法律事务

 

 

 

 

 

 

201921603110

朱希君

法律事务

 

 

 

 

 

 

201921603111

王欣雨

法律事务

 

 

 

 

 

 

201921603112

马金爽

法律事务

 

 

 

 

 

 

201921603113

马冰慧

法律事务

 

 

 

 

 

 

201921603114

朱天华

法律事务

 

 

 

 

 

 

201921603115

周彦龙

法律事务

 

 

 

 

 

 

201921603116

刘姗姗

法律事务

 

 

 

 

 

 

201921603117

边春泽

法律事务

 

 

 

 

 

 

201921603118

王海兰

法律事务

 

 

 

 

 

 

201921603119

谷珂慧

法律事务

 

 

 

 

 

 

201921603120

侯梦媛

法律事务

 

 

 

 

 

 

201921603121

姚贵云

法律事务

 

 

 

 

 

 

201921603122

罗冰

法律事务

 

 

 

 

 

 

201921603123

侯玥萌

法律事务

 

 

 

 

 

 

201921603124

王世为

法律事务

 

 

 

 

 

 

201921603125

李怡霖

法律事务

 

 

 

 

 

 

201921603126

马家睿

法律事务

 

 

 

 

 

 

201921603127

靳玉慧

法律事务

 

 

 

 

 

 

201921603128

杨其豪

法律事务

 

 

 

 

 

 

201921603129

段玉祥

法律事务

 

 

 

 

 

 

201921603130

马兰

法律事务

 

 

 

 

 

 













 

 

第三部分图片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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