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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建设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实验室设备管理和使用条例

2019-12-26

  一、实验室设备要有专人负责领取和管理并定期检查,每学期全面检查一次,始终做到账物相符。

  二、实验室设备专管人员,对所管设备负有全面责任,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转移或调换。专管人员如有变动,要及时办理清查、移交手续。

  三、现有的设备不得自行拆卸、移位或改装。确需技术改装、改进,应经实验室主任、院分管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四、实验室专管人员要经常对所管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管理,确保完好可用。对于有特定技术要求的设备,要定期进行技术标定和校验,确保其精度和性能。设备寿命周期已到,无利用价值时,应及时按有关程序报废、交回。

  五、对于设备,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做好使用、维修记录,制定专门相关管理条例,以确保设备的完整性,充分发挥设备资源的作用。

  六、实验室设备属国有资产,对其使用、维修及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颁发的有关规章和管理办法,依法办事,确保其正常使用和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