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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关于开展第二届“先进典型培育引领”工作的通知

2026-05-07

为进一步推动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开拓创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第二届先进典型选树培育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在学院培育、选树一批具有时代精神、勇于奉献、敢于担当的先进典型,激发广大学生积极向上、奋力拼搏的热情,推动在全院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进而在全院形成“遍地开花满山红”的生动局面。

二、实施步骤

(一)先进典型申报。引导广大学生结合自身条件积极申报相关类别的先进典型标兵。先进典型标兵共分十类,分别是:学干标兵、学习标兵、自强标兵、竞赛标兵、社会实践标兵、文明标兵、文艺标兵、体育标兵、向阳标兵、党员标兵。

(二)分类培育。将申报创建先进典型标兵的学生纳入到帮扶培育体系,结合学生的特长、既定目标开展培训和帮扶。在培育期内,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标兵创建的全过程,以实际行动推动学风建设、班级建设、星级宿舍创建和个人能力提升,助力学生成为某方面的先进典型。

(三)成果验收。经过1年的培育,各类别先进典型标兵申报者提供佐证材料,证明达到创建标准,通过成果验收的申报者予以下发标兵证书。同时,通过成果验收的各类别标兵可申报本类别标兵的榜样之星,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三、榜样之星评选

学院分团委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对榜样之星的候选人进行初审和复审。10名榜样之星分别为:学干之星、学习之星、自强之星、竞赛之星社会实践之星文明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向阳之星党员之星各1名。

四、宣传推广

通过宣传栏、展板和学院网页、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对评选出的10名榜样之星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先进典型成长报告会、主题教育班会,深度挖掘先进典型精神内涵,激发广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内生动力。



人文政法学院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