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动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动学风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开拓创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培育工作暨实施“先进引领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论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肩负起“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育人使命,把先进典型的选树、培养和宣传作为推动三全育人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助力先进典型脱颖而出,引导和推动学生争创先进、树立标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为建设和谐人文、活力人文凝聚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先进典型的选树、培育、宣传推广等长效机制,在学院选树一批具有时代精神、勇于奉献、敢于担当、为民服务的先进典型,形成争先创优、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向上、努力拼搏的热情和潜力,引领学生多领域竞相发展、差异化发展,推动在全院形成赶学比超的浓厚氛围,进而在全院形成“遍地开花满山红”的生动局面。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类申报培养的原则。坚持以生为本,以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为目标,科学分类,精准指导,推动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敢于和善于扩大先进典型选树培育的范围,大胆丰富先进典型选树培育的类型。
(二)坚持突出过程的原则。通过在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帮助他们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主动挖掘学生优秀品质,提供成长成才平台,正确引导,精心培育,探索过程培养的运行模式与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实现从“学习典型到争当典型”的过程转换,有效达到大学生优秀典型所具备的优秀素质。
(三)坚持典型推广的原则。积极广泛深入的宣传先进与典型,建立典型推广的常规化机制,为广大学生树立良好的示范标杆,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主要包括前期先进典型创建申报、中期帮扶培育、后期成果验收、榜样之星评选、表彰宣传等五个阶段,各阶段环环相扣,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培育系统。
(一)先进典型创建申报。标兵类别共十类,分别是:学干标兵、学习标兵、自强标兵、竞赛标兵、社会实践标兵、文明标兵、文艺标兵、体育标兵、向阳标兵、党员标兵。引导鼓励广大学生结合自身条件积极申报相关类别标兵,将个人申报情况纳入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确定等考核内容。提交标兵创建培育表格的都纳入到帮扶培育体系中。
(二)分类实施培育。按照学生的发展潜力和特点,着力把学生培养成在思想道德、学业成绩、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公益、创业发展、自强不息、见义勇为、扶危助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的先进典型。重点突出,方向明确,助力学生成为其中某个领域方面的先进典范。在一个学年的培育期内,鼓励、 支持和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创建的全过程,以实际行动参与学风建设,提高班级、宿舍和个人的各项能力。
(三)培育成果验收。思想政治素质好,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无不及格课程,近一年来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30%以内(一年级除外)。除以上基本条件外,申报各类别标兵的同学还需分别符合以下相关条件,通过培育验收的予以下发相关类别的标兵证书。
1.学干标兵:现或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热心学生工作,工作积极主动,组织能力强,政治立场坚定,责任心强,在服务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和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2.学习标兵:博学多才,追求知识,善于学习,有较强的获取和运用知识的能力,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好学,在本学科、跨学科学术研究工作中取得卓越的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在同年级本专业的10%以内,且有其他证明学习成绩优异的证明材料。
3.自强标兵:在成长过程中遭遇过重大变故或挫折,或身处极为不利的生活环境中,仍能乐观面对现实,积极进取,且有其他能够证明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
4.竞赛标兵: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在发明制作、学术论文、创新性实验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在“挑战杯”或专业学科竞赛中取得省级(含省级)以上科技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在学术理论研究、科技发明创造、创新创业大赛、专业竞赛等方面成绩突出,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的表彰。
5.社会实践标兵:热心公益事业,积极组织并参加公益活动与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无私奉献,在志愿服务方面获得校级以上的表彰或相关地方机构表彰表扬或各级媒体的相关报道。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能长期坚持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开始,把社会实践融入生活中,能够在校园内营造绿色环保、志愿服务的和谐氛围。
6.文明标兵:举止文明,心怀仁爱,乐于助人,敢于伸张正义,无私帮助身边的弱势人群或积极参加各种扶危济困的社会公益活动,爱心事迹感人,爱心行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有相关媒体报道或相关部门的表彰和表扬。
7.文艺标兵:有良好的艺术素养,在高水平艺术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其作品、事迹在院级(含)以上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或获得相关部门的表彰和表扬。
8.体育标兵:在体育竞技方面通过自身刻苦,勤于练习,在院级(含)以上运动会或体育相关赛事取得一定的成绩,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的表彰。
9.向阳标兵:学院全体心理委员、宿舍长、心理部成员;品学兼优,无任何违纪行为,心理健康状况良好;善于沟通,生活态度积极,能带动影响周围同学;与同学关系良好,较敏锐地观察到周围同学的变化;能够和班委其他成员积极沟通,积极组织班级心理活动,在班级形成和谐氛围;有目的性地开展各类心理健康知识方面的宣传;与辅导员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积极开展工作,做好学生心理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心理中心及学院举办的活动(如心理培训、团体辅导、讲座等);在学生危机事件中,能够敏锐地识别危机,并协助辅导员和心理老师进行危机干预。
10.党员标兵:现为人文政法学院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过去一年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且无挂科现象,无通报、无处分情况。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至少获得一项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在“三会一课”学习和党日主题活动中没有无故缺勤,“学习强国”学习总成绩排名在党支部前十名之内。
(四)榜样之星评选
1.在验收通过的10个类别标兵系列中评选出10名榜样之星,即学干之星、学习之星、自强之星、竞赛之星、社会实践之星、文明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向阳之星、党员之星各1名。通过培育成果验收的各类标兵可自由申报本类别的榜样之星,并提交评选表格和佐证材料。
2.学院分团委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对自荐候选人进行初次审核,并选出符合条件的选手进入复评。
3.复评环节将在我院相关网页开设讨论专栏,鼓励参选学生利用微博、微信进行学习交流。具体评选过程中采用专家打分、现场论辩、网络投票等多种方式。
(五)表彰宣传推广。对评选出的10名榜样之星进行宣传和表彰。每年组织一次“榜样之星”的表彰活动,集中展示先进典型的培育成果,并通过宣传栏、展板和学院网页、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进行典型事迹介绍,吸引学生关注。组织先进典型成长报告会、主题教育班会,深度挖掘先进典型精神内涵,号召学生向身边的“榜样之星”学习,帮助学生树立行为示范标杆,加深自我认识找差距,并内化为全体学生的自觉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谋划组织实施。加强对先进典型选树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整体谋划和统筹实施。要在选树、培育上下功夫,在助力学生成长上做文章,不断创新育人方式方法,为推动三全育人向纵深发展做出努力和贡献。
(二)凝聚共识,突出过程培养。先进典型培育是一项系统性极强的工作,包括前期孵化选拔、中期日常培育、后期宣传监督这样一个完整体系,各个阶段环环相扣,紧密联系。强化对学生的过程培养,通过对学生的精心栽培,切实增强学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搭建平台,激励典型脱颖而出。利用不同的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积极搭建各种平台,以课堂教学和学术研究提高其理论水平,以浓厚的校园文化环境提高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以丰富的社会实践深化对社会主义价值观的认同,使更多潜在的大学生榜样涌现出来。通过交任务、压担子,让其参与竞聘主要学生组织负责人、新生班助等职务,尽量鼓励参与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志愿者等活动,在争创典型的过程中完成自我激励和自我构建,并以此带动和培育新的先进典型。
(四)优选导师,助力学生自我突破。遴选一批高职称高学历,教育和管理经验丰富的老师,结合大学生涯设计工作,帮助学生明晰自我发展的方向,制定分年度工作培育目标,指导学生在优势领域实现突破。
(五)创新方式,建立健全评价体系。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等综合评估先进典型的宣传效果,同时检验选树典型能否经得起群众考验,真正做到大学生先进典型精神立起来、事迹热起来、受众动起来、形式活起来。
中共河南工程学院人文政法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