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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河南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
2022-02-09 次
河工院教〔2019〕204号 关于印发《河南工程学院第二课堂等实践学分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本办法适用于2019级及以后入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依据《河南工程学院关于制定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创新创业教育3学分,第二课堂实践3学分,劳动实践1学分、读书活动1学分,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8个学分方可毕业)
其他同学请参照以下认定办法:
豫工院教〔2017〕24号河南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doc
人教〔2018〕6号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doc
附件1: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doc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综合教育与创新实践模块.docx
附件2:学生科研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xls
附件3:课外参与科研活动学分认定表.xls
附件4:班级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汇总表.xls